关于征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内容来源:网络

[关于征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 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 现公布《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4日, 通讯地址:襄阳市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邮编:441021, 电话:0710-3607527, 电子邮箱:xyzhijianke@126.com, , , , , , , , , 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8〕43号)精神,更好改善技术工人待遇,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加快造就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人才队伍,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结合襄阳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政策引导、重点突破、多措并举、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工会监督、群团组织动员和社会支持作用,着力完善技术工人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强化评价使用激励,落实保障支持措施,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全面改善和提高技术工人地位待遇,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一极两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步入新境界,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突出技能导向,大力提高技术工人地位待遇, (一)重点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地位待遇, 1.明确服务对象,加强服务保障。省政府明确我省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省首席技师、楚天名匠、荆楚工匠、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国家级省级传统工艺技能类代表性传承人;高技能人才中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获得者;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以及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将服务保障的范围扩大至“隆中名匠、隆中工匠”以及省市优秀共产党员、省市劳动模范、省市五一劳动奖章、省市青年五四奖章、省市三八红旗手、襄阳市优秀人才、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中的高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基础数据库。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人才超市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高技能领军人才相关待遇政策。积极探索为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提供居住、就业、医疗、社会保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信贷支持、办税服务等“一卡通”便捷服务。宣传高技能领军人才先进事迹,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推广绝招、绝技、绝活,制作教育纪录片,树立推广先进典型。, 2.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政治待遇。注重推荐提名高技能领军人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优秀代表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做好慰问、休假和体检等服务工作,支持开展研修、咨询服务等活动。积极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推荐高技能领军人才到市、县科协全委会及所属单位担任委员、理事等职务。在评选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襄阳市优秀人才和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重要表彰时单列一定名额。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特殊奖励。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 3.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经济待遇。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对于参与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内部科技攻关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所在单位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专利权入股、质押、转化、许可实施等多种形式运用专利。企业每年可从职业教育经费列支相关工作室专项经费,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师带徒”。探索通过集合计划等形式,鼓励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建立企业年金。, 4.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社会待遇。对于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取消学历、职称、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后,纳入人才住房保障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费、纳税限制。按规定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购房税费优惠政策;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可具备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企业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支付的安家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放宽高技能领军人才落户条件限制,允许高技能领军人才在社区公共户或者单位宿舍登记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投靠落户。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困难和破产企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配偶、子女有就业愿望而未就业的,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并推荐就业岗位。, 5.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开展科技攻关活动。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切实保护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所在企业、地区、集团、行业组织的职工教育培训,在制定人才发展规划、高技能人才选拔、职称(技能等级)评审或认定、教学实践等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国际大型工业展、发明展或地区技能竞赛等交流活动,海外交流活动可优先按程序报批列入政府出国培训团组计划。, (二)全面提升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1.完善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提高技术工人的津贴水平。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建立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发布不同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和行业人工成本,为企业合理确定技术工人工资及其增长水平提供信息支撑。, 2.建立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工资总额分配管理制度,以业绩为导向,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人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3.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具有激励性、导向性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性薪酬制度。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支持企业建立虚拟股权,吸引留住优秀青年技术工人。,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技术工人地位待遇落实, (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技能强市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襄办发﹝2018﹞32号)精神,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对参加培训的技术工人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认真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优化补贴申领程序。高等职业院校逐步扩大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大力支持技术工人岗位的劳动模范、世界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国家一类竞赛前5名、国家二类竞赛前3名选手通过高职单独考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鼓励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用型大学、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按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等政策。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从行业、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担任专业课、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打造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二)创新技术工人评价机制, 健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并落实待遇。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担任专家,在技能人才表彰、职业技能竞赛中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担任裁判或专家评委。组织实施工程技术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三)强化职业技能竞赛选才功能,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形成以人社部门牵头协调,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基础,市县镇层层开展、互相促进的技能竞赛体系。对我市组队参加的世界技能大赛、全国、全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给予每个工种10-20万元的训练经费;对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主管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市性一类技能竞赛活动,按照每个工种15-3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其他部门(行业)组织举办的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按照每个职业(工种)1-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直各部门举办和参加全国、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关费用列入部门经费预算。对获得市级二类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优秀选手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全省技能大赛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嘉奖或记功。, (四)完善技术工人平等享受待遇政策, 鼓励企业比照同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落实技术工人工资、补助、医疗、差旅等待遇。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确保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聚焦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重点群体,围绕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等重点内容,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五)大力宣传技术工人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 鼓励各地各部门按规定大力开展技术工人表彰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科技活动周等集中宣传工作,展示优秀技术工人风采。积极参与“技能中国行”、“中国大能手”等品牌活动和“大国工匠”系列专题宣传。组织开展优秀技能人才事迹宣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动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提高。市人社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加强配合,密切跟踪技术工人待遇政策落实情况,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措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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